哪些企業屬于小型微利企業?
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的工業企業和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的其他企業。
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哪些?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5〕9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61號)規定:
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0 萬元(含 30 萬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核定征收企業可否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61號)規定: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無論采取查賬征收還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享受優惠的辦事流程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4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1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稅總發〔2015〕35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5〕99號)